違反交通信號燈,即我們經常運行紅色和黃色信號燈。
 
  “紅燈行駛”是指當紅燈亮且禁止通過時,越過停車線繼續行駛的行為。 無論出于何種原因,闖紅燈的違法行為都會受到法律的制裁。 那么,如何將其定義為闖紅燈呢?
 
  紅燈行駛定義為:紅燈點亮時,汽車按下停止線,駛過交叉路口,然后按下對面的停止線。 在此過程中,將拍攝三張照片。 只要這三張照片可用,那才是真正的紅燈。
 
  感應線圈埋在懸掛線的上方和下方。 當紅燈點亮且汽車經過時,它將觸發相機拍照。 當汽車駛過紅燈時,將顯示三張照片:前輪一次按下停止線,后輪一次按下停止線,十字路口再次按下對面的停止線。 這三張照片后,交警將進行手動比較,確認紅燈亮起,然后將非法信息輸入系統。 換句話說,只要完成這三張照片,交警就會被判闖紅燈。
 
  如果汽車停在斑馬線上,則無論后輪是否通過停車線,都不會發出紅燈。 因為現在只有兩張照片。 但是,當汽車被壓在斑馬線上時,而后輪越過停車線時,也違反了超車和停車的規定。 根據《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評分規則》,這次得分為2分。
 
  在特殊情況下,可以取消運行紅燈:
 
  場景1:由于交通癱瘓,我們不得不闖紅燈;
 
  場景2:前部被一輛大汽車遮蓋,不小心穿過紅燈;
 
  場景3:闖紅燈避開救護車,消防車,警車等;
 
  場景4:盡管信號燈為紅色,但是當班的交警表示他們可以通過。
 
  以上四種情況均可向交警部門申請行政復議。 驗證后,將根據實際情況做出取消決定。
 
  “駕駛黃燈”表示當黃燈點亮時,車輛尚未通過停車線,車輛被迫連續通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執法法》的有關規定,闖黃燈也被視為“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 正常情況下,黃燈不會開槍,但是當場被交警抓獲的,將根據紅燈交通規則扣6分。
 
  另外,如果黃燈點亮,則汽車的前輪現在已通過停車線,并且交通可以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