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交通信號燈的安裝應符合國標《道路交通信號燈設置與安裝規范》(GB 14886-2006)。
  2、同一路口的交通信號燈桿安裝高度(從光源到地面)、仰角宜保持--致。凈空高度應不低于先相應的國家標準。
  3、基礎坑開挖尺寸應符合設計規定,基礎混凝土采用C30,基礎內電纜護管從基礎中心穿出并應超出基礎平面30~50mm。澆制混凝_土基礎前必須排除坑內積水。
  4、交通信號燈桿安裝應與地面垂直,緊固后目測應無歪斜。
  5、交通信號燈固定牢靠,應按設計調整至正確位置,接線應符合下列規定:在燈臂、燈盤、燈桿內穿線不得有接頭,穿線孔口或管口.應光滑、無毛刺,并應采用絕緣套管或包扎,包扎長度不得小于200mm。
  6、交通信號燈安裝使用的燈桿、燈臂、抱箍、螺栓、壓板等金屬構件應進行熱鍍鋅處理,防腐質量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
  7、設備安裝(交通信號燈控制箱安裝)材料到場后經開箱檢驗,經業主同意后方可進行安裝使用;動觸頭與靜觸頭的中心線應一致,觸頭應接觸緊密。箱內照明應齊全。機箱(箱、盤)的漆層(鍍層)應完整無損傷。固定電器的支架應刷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