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我國大多數地區人口眾多,交通繁忙,在正常情況下,高速公路系統的大十字路口可以滿足交通信號燈的安裝要求。
  件。 因此,除了一些人煙稀少的省份以外,我們大多數國家/地區的高速公路系統的交通信號燈都可以根據以下原則進行設置:
   1.應安裝交通信號燈的情況:
  1.國家和省級干線公路與國家和省級干線公路的交叉點;
  (二)國家和省級干線與縣級公路的交叉口,雙向有四個或四個以上車道;
  3.國家和省級干道與主要城市街道的交叉路口(雙向四車道或更多);
  4.縣級公路和大型城市街道的交叉路口(雙向四車道或更多)。
   2.設置交通信號燈時需要小心的條件(必須根據上述標準進行測試):
  (一)國家和省級干線道路與縣鄉道路的交叉口,雙向不超過兩條車道;
  (二)國家和省級主干道與鄉村道路在兩個方向上相交不超過兩個車道的交叉路口;
  (三)國家和省級主干道和鄉村道路在兩個方向上相交不超過兩個車道的交叉路口;
  (四)縣級公路與縣鄉公路的交叉口;
  (五)縣鄉公路與城鎮街道的交匯處;
  (六)縣鄉公路與農村公路的交叉口(一般不設);
  7.鄉村道路與鄉村道路的交叉點(通常未設置);
  3.在沒有交通信號燈的路口,必須嚴格按照“交通權分配”的原則建立完整的合法交通標志和標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