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信號燈是一種交通信號燈,用于為沖突的交通流分配有效的通行權,以改善道路交通安全和道路通行能力。 它們通常由紅色,綠色和黃色的光組成。 紅燈表示不允許通過,綠燈表示允許通過,黃燈表示警告。非機動車在道路行駛過程中,根據遇到的情況不同,所需遵守的規則也有區別。
具體來說主要有以下兩種情況:
 
 
1.無機動車通行證,無交通信號燈規定情況下:
 
 
  1.轉向非機動車輛應優先于直行車輛和行人。
 
 
  2.當前方交叉路口出現交通堵塞時,請勿進入交叉路口。
 
 
  3.向左拐時,在交叉點中心向右拐。
 
 
  4.如果有交通標志和標記,請讓有優先權的一方先行。
 
 
  5.如果沒有交通標志或標記,請緩慢駛至交叉路口外或停下來進行掛出,先讓右側道路上的交通通行,并注意事故。
 
 
  6.沿相反方向行駛的非機動右轉車輛應首先讓左轉車輛行駛。
 
 
 
  2.遵守交通信號燈規則的非機動車情況:
 
 
 
  1.轉向非機動車輛應優先于直行車輛和行人。
 
 
  2.當前方交叉路口出現交通堵塞時,請勿進入交叉路口。
 
 
  3.向左拐時,在交叉點中心向右拐。
 
 
  4.當有停車信號時,它們應在交叉路口的停車線外依次停車。 如果沒有停車線,請在交叉路口外停車。
 
 
  5.當在同一方向上有車輛在等待釋放信號的情況下向右轉彎時,可以駛入車道的人可以通過; 那些無法轉身的人,輪流等待。